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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企業跨界營銷需把握的五大原則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8-26  瀏覽次數:308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在涂料市場競爭“白熱化”的情況下,很多涂料企業力圖通過跨界營銷來扭轉競爭局勢,跨界營銷作為一種新型的營銷模式,能夠有效地整合參與方的相應資源以實現多方共贏,但涂料企業在選擇跨界營銷時需謹慎,但跨界營銷并非簡單聯盟,涂料企業在選擇跨界營銷時需把握五大原則。
       第一、資源相匹配原則
       所謂資源相匹配指的是兩個不同品牌的企業在進行跨界營銷時,兩個企業在品牌、實力、營銷思路和能力、企業戰略、消費群體、市場地位等等方面應該有的共性和對等性,只有具備這種共性和對等性跨界營銷才能發揮協同效應。
       第二、品牌效應疊加原則
       品牌效應疊加就是說兩個品牌在優劣勢上進行相互補充,將各自已經確立的市場人氣和品牌內蘊互相轉移到對方品牌身上或者傳播效應互相累加,從而豐富涂料品牌的內涵和提升涂料品牌整體影響力。
       對于每一個品牌來講,其都詮釋著一種文化或者一種方式、理念,是目標消費群體個性體現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這種特征單一,同時由于競爭品牌和外界因素的干擾,品牌對于文化或者方式、理念的詮釋效果就會減弱,而通過跨界營銷就可以避免這樣的問題,兩者能很好的實現相互互補。
       第三、消費群體一致性原則
       每個涂料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費群體,每個涂料品牌都在準確的定位目標消費群體的特征,作為跨度營銷的實施品牌或合作企業由于所處行業的不同、品牌的不同、產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營銷得以實施,就要求雙方企業或者品牌必須具備一致或者重復消費群體,當然這些消費群體的一致性也可以表現在消費特性、消費理念上等等的相同。
       第四、品牌非競爭性原則
       跨界營銷的目的在于通過合作豐富各自產品或品牌的內涵,實現雙方在品牌或在產品銷售上提升,達到雙贏的結果,即參與跨界營銷的企業或品牌應是互惠互利、互相借勢增長的共生關系而不是此消彼長的競爭關系,因此這就需要與涂料企業進行合作的企業在品牌上不具備競爭性,只有具備非競爭性這樣不同企業才有合作的可能,否則跨度營銷就成為行業聯盟了。
       第五、非產品功能性互補原則
       非產品功能互補原則指進行跨界相互合作的企業,在產品屬性上兩者要具備相對獨立性,合作不是對對各自產品在功能進行相互的補充如相機和膠卷、復印機與耗材,而是產品能夠本身相互獨立存在,各取所需,是基于一種共性和共同的特質,如基于產品本身以外的互補如渠道、品牌內涵、產品人氣或者消費群體。
       總之,涂料企業應該看到跨界營銷作為一種營銷方式,其本質的核心在于“創新”,目的在于通過創新解決新的營銷環境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合作雙方的共贏,作為企業在實際運用過程中需要把握實施的原則,顛覆傳統思維,大膽借鑒、嫁接其他產品、行業的思想、模式、資源和方法,為我所用,并實現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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