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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劑的選擇直接關系到漆用樹脂的溶解及其相互間的混溶,而汽車涂料的基料一般是纖維素酯類和合成樹脂類,因此選用溶劑十分重要,選擇溶劑時應盡可能地選用制造廠和所用涂料的技術條件中所推薦的溶劑,此外選擇溶劑還有三條通用規律可以遵循。
1、極性相似原則。即極性相近的物質可以互溶。如汽車漆中極性比較高的氨基漆一般選擇極性比較高的丁醇等做溶劑。
2、溶劑化原則。溶劑化是指溶劑分子對溶質分子產生的相互作用,當作用力大于溶質分子的內聚力時,便使溶質分子彼此分開而溶于溶劑中。如極性分子和聚合物的極性基團相互吸引而產生溶劑化作用,使聚合物溶解。
3、溶解度參數原則。即如果溶劑的溶解度參數和聚合物的溶解度參數相近或相等時,就能使這一聚合物溶解,應用此原則較易掌握,還可用于電子計算機進行選擇。
汽車涂料常用的基料有醇酸樹脂、纖維素樹脂、丙烯酸樹脂、環氧樹脂、尿素和三聚氰胺樹脂、聚氨酯樹脂等,特定樹脂按以上原則可選擇特定溶劑,分述如下:醇酸樹脂的溶解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分子中干性油的百分含量,自干樹脂一般很易溶解于溶劑汽油或無味礦油精中,因而在溶解醇酸樹脂時不需要使用強溶劑。當醇酸樹脂的油度下降時,其溶解度也隨著下降,對于短油烘干型醇酸樹脂,芳香烴特別是二甲苯是溶劑的最佳選擇,有時將正丁醇與芳香烴混合以增加溶解力。無油醇酸樹脂或聚酯不含植物油,且不溶于烷烴溶劑中,這些樹脂大多數溶于芳香烴溶劑或乙二醇醚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