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對外同時發布兩項危化品安全規章
日期:2013-04-27 09:03
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企業,并將原來規定的由國家安監總局和省級安監局兩級頒發調整為:省級安監局可以將其負責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工作委托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安監部門實施,涉及劇毒化學品生產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工作,不得委托實施,國家安監總局公布的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返钠髽I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工作不得委托縣級安監部門實施。
王浩水指出,《暫行規定》首次對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提出了具體要求,就?;飞a、儲存、使用和經營單位的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范,明確了?;返怯浗n與安全評價、監控與檢測、備案與檢查等內容,要求?;穯挝灰罁鴺恕段kU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單位的?;飞a、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產專家組劉華高工介紹,《暫行規定》要求?;穯挝粚⒁呀洷孀R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分級,并進行安全評價。對一級重大危險源應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以及必要的組分、環境中危化品氣體濃度等信息的不間斷實時采集和監測系統,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異常狀態報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