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涂料雨”,施工方:都是“大風惹得禍”就想免責?
日期:2019-03-25 14:05
到他們什么問題,可也不能自己認倒霉啊。車主隨后找到了工程施工方的工作人員,見其正在進行施工作業,所涂刷的材料,和車上的完全一樣,同樣顏色、材質,工人師傅也承認,剛才那一陣風大,他們身上背的涂料桶有遺撒。車主找到了這棟樓的施工方,心想他們應該是責任主體了吧?這事他們必須得管吧?沒想到結果卻大失所望。施工人員表示:這事是風刮的,讓我找風去!
車主面對這樣一個維權結果無奈又生氣,最終通過法律進行了維權,這個事件在今年315期間,也是轟動一時!
這件事件,
首先考慮問題是誰的責任?
停車場?
施工方?
風?
律師這樣說
停車場是否有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條: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而本案例中,停車場明知附近有施工,應盡到注意義務,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