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受賄4700萬一審被判死緩
日期:2014-10-18 11:34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昨日上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認定受賄4700萬,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昨天上午10時許,張曙光被法警押進二中院第二法庭,他身穿黑色夾克,沒有戴戒具。法官在宣讀判決結果時,張曙光一直低著頭,表情平靜。宣讀結束后,他聲音洪亮地回答:聽清楚了。隨后被戴上手銬,帶出法庭。
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牟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的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13起,折合人民幣4700余萬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法院認定其構成坦白
判決書顯示,張曙光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部分得到了法院采納。
辯護人稱,張曙光在收受他人財物的過程中,并未故意為請托人牟取非法利益,在他收錢辦事的過程中,也能夠堅持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底線,嚴把安全關和技術、質量關,按各項規章和程序辦事,沒有打招呼干涉企業正常招標。對此,法